CGV影院私自退顾客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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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12月5日下午在淘票票购买了CGV星星影城(兴中广场IMAX店)的12月30日下午13:14分一闪一闪亮星星的影票,当日12月30日来到影院,发现购买的座位也被他人购买,后被影院告知于12月5日下午五点工作人员已把我的影票退了,本人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影院工作人员复述告知,当日12月5日下午收到猫眼app客服的电话称退该座位,但本人是在淘票票app上购买的,之后本人询问淘票票app客服,客服称我的票没有进行退票,可以进行使用。影院私自退顾客票,并且没有告知,已经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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