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武汉聚狮网络所骗,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lBQiGI0c
已完结
事实与理由 被告是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原告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通过银行卡和支付宝向被告共计缴纳了3499.3元,报名了“零基础取证班”课程。原告说网上可查,国家认可,但是实际上网络不可查,国家不认可。因此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终止合同,但原告经过查询得知,被告并不是在教育局备案的培训机构。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被告亦未按照约定履行退款义务。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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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被告是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原告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通过银行卡和支付宝向被告共计缴纳了3499.3元,报名了“零基础取证班”课程。原告说网上可查,国家认可,但是实际上网络不可查,国家不认可。因此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终止合同,但原告经过查询得知,被告并不是在教育局备案的培训机构。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被告亦未按照约定履行退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