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特恩厦滘店面部祛痘护理项目套餐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c6sZlkqN
处理中
本人于2023年7月15日前往蕾特恩厦滘店进行面部祛痘护理,在此期间护理人员进行新产品介绍及推销,本人于当日现场付款10000元进行办理,而后2023年7月31日补齐尾款3960元合计13960元,但该项目套餐本人仅使用过一次且线上平台无具体签署合同,项目套餐办理后无开具任何发票及收据,其属于预付款形式收取费用。当前本人由于工作原因,现变更了工作地点无法进行使用该项目需进行退款处理,通过与护理员(即推销员)进行协商沟通,其拒绝退款,并有多套说辞进行拒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现诉求对我所办理的项目套餐进行退款处理(可扣除首次使用费用),请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谢谢。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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