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广汽丰田4S店上海京丰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把已经上过交强险的二手车当做新车售卖且未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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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21日在广汽丰田上海京丰行沪南路4S店在未被告知车辆已提前购买过交强险的情况下支付定金购买了一辆致炫X轿车,并于5月25日支付全款后,该4s店在2023年5月25日给到的购买协议等文件中写明购买的是现车并赠送广汽丰田集团下的众诚保险的交强险。但在今年2024年5月7日我对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进行续保时,被多家车险公司告知,由于我购买新车时的交强险不是我作为车主名字投保而是由公司作为车主和使用性质变更至我个人名下导致今年续保费用增加,且我的交强险已经脱保与商业险起保日期不一致,而被质疑我所购买的并非新车而是公司用车或展车或二手车等,同时被告知新车的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起保日期应该都是一致的,且应该都为个人的名字!在得知该消息后,于5月7日致电广汽丰田公司官方投诉电话,投诉该4s店出售的并非新车(结合回想起去年提车时车辆内饰和外观都有质量问题也无新车膜等以及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承诺赠送的交强险并非以我为新车主赠送而是早在购买前一个月就已公司名义上保),且当时支付的上牌费未提供服务但依然收取1500元,根据销售推荐购买的汽车配件未开发票偷税漏税等问题,广汽丰田官方客服明确表示他们是不会允许也不接受旗下的4s店存在此些问题,尤其提前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后再以展车或者样车等的形式以新车价格转卖给消费者的。对于该4s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了一辆已提前上过交强险的非新车且未提供付费的服务,交强险与商保的截止日期不一致而脱保等问题,与该4s店多次协商不成,现请求相关部门严查该4s店,对于其隐瞒欺*消费者虚假承诺等行为予以处罚杜绝此类现象出现在新车交易市场中,并对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目前已产生的损失有: 1)在不知道该车已提前一个月购买了交强险的前提下购买了该车以及因该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新车而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和瑕疵的原新车价格的八折折扣的赔偿   2)因未实现承诺以车主本人的名义赠送投保一年交强险而导致交强险与商业险的截止日期相差一个月,交强险因有变更记录而增加的费用以及至今脱保导致无法使用车辆而产生日常的开销的赔偿。3)未提供的上牌服务费15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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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交强险应以车主名义一年一缴,而不是从第三方变更至个人名下不满一年。同时仅在车主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交强险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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