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服务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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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原告1:王子轩,女,1995年3月23日出生,电话:133****2256 被告:北京罗马风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丰台分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589079742L,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康辛路甲一号院内。 负责人: 蒋燕 联系电话:133****2256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55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3月9日在婚博会现场签订《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签约单(27°罗马风情婚博会专用)》,原告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被告定金2800元。在拍摄前原告向被告提出相关拍摄修图要求,被告承诺可以按照原告要求完成。在第二次拍摄后,原告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被告尾款2700元,看到第二次拍摄的照片后原告要求协商退货退款,被告不予同意,后经过多次拍摄修图,并未达到双方之前约定的效果。原告第二次要求退货退款,被告依旧不予同意。后原告多次重复自己的需求标准,但被告至今未给原告提供满意的照片。原告第三次提出退货退款,被告仍不予理会。现原告要求解除服务合同,请求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