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栖浦江红星国际店次卡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f8e1ad3a
已完结
我与7月27号和家人在鹿栖浦江红星国际店消费后,被诱导购买次卡,店员以多送一次,是当月才有的限时活动诱导客户在美团购买劵,并当场验劵。其实该项目一直到九月份都还有。 回家后,由于家人体验效果不好,八月份先后三次和商家沟通,希望退掉一次没有使用过的次卡,赠送的一次也可以取消,卷上面明明写着可以整单退。但商家拒绝退费,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商家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如果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现在要求退款,退回整单金额1038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