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发养云强制预交物业费阻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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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背景:本人接到南昌建发养云发出的收房通知书后,于2024年11月2日前往建发养云进行收房,在验房之后,要求建发地产和房产告知要求,必须本人至少预交三个月的物业费,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本人不认同该做法,并且当面要求先将房屋钥匙交给我,并且按照验房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再交付物业费。 投诉依据: 1.法律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房地产交易法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期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业主支付物业费并非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 2.合同规定: 业主和南昌建发养云签订的购房合同当中也明确写了,“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南昌建发养云物业不按照购房合同履行职责。 不能按约交付商品房是开发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受法律和合同的双重约束。预交物业费并不是双方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前提或必要条件,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在交房时附加合同未约定的不合理条件,增加业主负担。 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开发商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前提下,要求其与物业公司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业主享有的当然权利。在未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费需在交房时缴纳的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将购房者预先支付物业管理费作为房屋交付的附加条件,并采取拒绝交付房屋钥匙的方式催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滥用其优势地位侵害业主依约接收房屋的权利。 南昌建发养云地产和建发养云物业侵犯我本人次正常收房权益,我要求南昌建发养云按照合同要求,立即将本人房屋钥匙和其他相关材料交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