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鑫火教育诱导分期并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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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4年11月20日,添加了济南鑫火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名客服人员,该机构客服讲课程如何赚钱,一单就能赚好几百,诱导我学习并且分期,讲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好,本人在对方的诱导下付了30报名费,在办理分期协议的途中发现该条款有漏洞遂未签约,但对方告知我需要等到签约完成才能取消签约,于是诱导我向135****1526该手机号发送“本人姓名【xxx】,申请的分 期金额为【3500】元,期数为【12】期,还款日为每月【20】日,用途为购买培训服务。本人通过【信好付】平台自愿签署了分 期付款协议,承诺按期还款!”的信息完成节约,但现今一直不回消息,该机构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 诉求内容是退赔支付的30费用,取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