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北京真珍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诱导贷款并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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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6日在真珍甄婚介所进行业务咨询,相关人员在封闭的环境内进行了数小时的游说,在投诉人表明自己钱不够先了解了解的时候,对方劝导让使用分期借贷,本人还只是学生,对方还查看本人花呗额度引导借贷消费3500元,并且一个月以来多次要发票也一直没有开具发票,并踢皮球给对接公司,现在合同都到期了也没有拿到发票和收据。 投诉人认为推销人员有诱导贷款消费的行为,并且当时宣传的是有很多合适的、相匹配的资源,但签订合同后对方情况并不是这样,资源少且不匹配,也没有履行当时承诺,导致现在合同期满也没有达到合同承诺的服务次数,后来对接方表示本人的情况也本就不适合此婚恋业务,故当时推销人员的游说涉嫌虚假宣传。且合同中存在“非法定情形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30%的违约金”涉嫌霸王条款,投诉人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