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泰安市中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合同纠纷
网友保保_e5ff68d8
本人2024年4月,被在小区群里的托(微信号Ys-sssqqq)*到泰安市中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一级消防工程师,同时谎称她是我们当地人,而且通过很轻松的学习就可以拿到了一消证,还谎称这个教育机构是当地消防指定合作机构,事后了解到根本没有这回事,然后还介绍她的一位老乡,也谎称是住在我们本地(微信号LBIB-0806)说是一起报名可以优惠1000元,原本需要6900的学费,两个人一起报名只需要5900元,在她们两人的设套下我就报名了这个机构的一消考证学习,当时是有一个微信名称AA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纪老师负责对接我的报名,当时也承诺可以负责挂靠,跟带我入局的两个人说的都是一样,可以很轻松的拿证和挂靠。就是在这个虚假宣传下,本人就跟微信号LBIB-0806一起报名,事后了解到这个但对本人没有帮助,而且教学质量差,签订霸王条款,而且当时带我入局的两个人根本就不是我们本地人,当时负责给我报名的纪老师也失联了,学习的班主任经常更换,而且学校宣传内容为一建消防工程师证可以挂靠单位不用去上班每年收入7-8w 事后了解到这是违法的,我也没有从事相关专业,一开始报名老师说可以轻松拿证,拿证后挂靠一年多少多少钱,让人报名,后来又说挂靠违法,太可恨了,这个教育机构而且通过查询,这个企业经营异常!此刻才感觉自己真的上当受*了! 1、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报名前对我做出保证性承诺,聊天记录足以作证,违反《广告法》第24条;2、经过多渠道查询到该机构在没有办学资质的情况下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构成欺诈; 3、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理由,属于格式条款,法院也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 希望相关领导帮忙审阅督促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