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和新华人寿拒赔甲状腺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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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已不如实告知一项各种推脱责任不予赔付,并单方面解除合同进行投诉。 (1)2024年4月14日经家人介绍业务员在荣成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给我老公苏实强购买了太平福禄御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合同号:0132****0418008,基础保险金额:200000元,缴费年期:30年,标准保费:5780/年。 2024年4月15号经朋友介绍业务员在(石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购买了康健华尊医疗保险,保单合同号:99****625729,年缴费607元,在买保险的过程中业务员说我夫妻俩保障低,建议给家里顶梁柱再买份重疾,于是听从建议2024年4月18日在(石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分司又购买了多倍领航重大疾病保险(赢家版)保单合同号:99****830200,缴费方式:20年,缴费金额:4866.78元/年。 (2)2024年8月8号我老公苏实强在威海市立医院超声影像检查被诊断为甲状腺多发结节,左侧叶靠近峡不部结节,考虑4b类,大夫建议可做穿刺进一步检查,穿刺送检8月13日诊断为VI类94~96%,大夫说恶性的几率较大建议入院治疗,于2024年8月19日我老公苏实强在威海市立医院入院后被确诊为左叶甲状腺乳头状癌。2024年8月25出院回家休养。 (3)太平人寿保险拒赔经过:住院病例拿到后分别提交给太平人寿保险业务员和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员,2024年10月8日收到中国太平寄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拒付的通知书,因没具体写明情况看不懂,本人于微微去荣成分公司找到太平的业务员了解具体情况前台给出的理由是:不如实告知,在最终的询问下荣成太平经理给威海理赔售后打电话说石岛人民医院门诊病例有高血压三级高危和痛风性关节炎,本人于微微当时提出异议我老公没有高血压三级高危和痛风关节炎,不存在不如实告知一项,最终保险建议去我们自行去石岛人民医院核实,经调取石岛人民医院2023年原有病例诊断高血压三级高危,2022年12月3日痛风性关节炎,我老公从未在任何机构被鉴定过高血压病史以及痛风性关节炎,发现医院存在严重失误错误诊断,找到二院行政科以及荣成卫健委要求更正错误诊断,于2024年11月26日荣成石岛人民医院出具关于苏实强门诊病历更正说明,不能确诊高血压病,痛风性关节炎病,并提交给荣成太平保险,后来保险给出结论坚持原有门诊病历,不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