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未提供体温计说明书,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c8cc91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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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2月27日19时26分在淘宝煌达医疗器械专营店买了一个体温计到货后发现没有说明书并录了开箱视频 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体温计作为一种医疗器械,其使用说明对于确保正确、安全使用至关重要,缺少说明书可能影响用户正确使用,甚至导致测量不准确或误用。 但是他没有给说明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和使用方法说明书等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消费者可采取多种措施维护权益,如双倍、三倍索赔等。商家若故意销售问题产品或服务,造成重大伤害,需承担法定及补偿性惩罚赔偿。食品安全领域责任更重,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要求十倍或三倍赔偿金,不足千元则赔偿一千元。标签、说明书等不影响食品安全性且不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下可不予考虑。 所以他应该依法赔偿我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