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才虚假宣传,诱导
诉讼人(甲方):王吉元,电话181****4286. 被诉人(乙方):许尊钊,广州市天河区研才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解除与研才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协议。 2、退回全款7860元,并赔偿一年的损失2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甲方:王吉元,男,身份证号码:5181****42****8518.家住四川省雷波县卡哈洛乡羿子村上坝组40号,职业教师,甲方收入低,于2023年为晋职称方便而想读在职研究生,在网上查看到了乙方研才教育,自己又不懂在职考研需自己学信网上注册自考就可以的流程,而乙方招生小赵说12800元全程辅助2.5年后可得研究生证,乙方以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最便宜不另收学费,还能申请校级奖学金4000元/年,相当于免费得研究生文凭的承诺为诱饵,甲方想到又不是办假证的应该是正规不*人的,在乙方诱导下签订了合同,目前甲方分期付款了7680元。 因为乙方招生小赵从没没有说清权利义务,kk班主任老师从不接电话,甚至没语音提醒学员得在11月25日前要缴费及考研具体日期,导致甲方错过了一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甲方资金紧张就冻结了剩余分期付款5120元。甲方请求退款未遂,后来又网上看到许多诉讼乙方找维权的才知道交完钱考完试的都被*了,遂叫乙方退钱,乙方只愿意退1600元,说有什么注册费1280元,放视频花了几千元,甲方曾询问过乙方这么多这么长且无聊的4科视频没时间看,看不懂又记不住,乙方从没告诉过甲方看这些视频要扣费用,还怂恿去放完乙方的视频,说甲方可以不学也要开着看完视频,考试时有内部题有人协助考过就对了,乙方没按合同约定协助考试报名各环节到位,还让甲方花费大量时间同时开着几个学不懂、记不住的视频尽快放完,甲方要求退款乙方就用所谓的新协议霸王条款来扣除甲方钱,以此达到非法占有甲方钱财的目的。 综上所述,甲方是被乙方全程诱导签合同,说同时开着众多视频放完,走流程就可以轻松得到研究生文凭,且乙方没有履行所提到的协助报名考试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没有按事先约定的去履行,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补救或者赔偿的义务。甲方要求乙方(违约方)解除合同、承担定金责任、赔偿损失2万元。签订合同应当基于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判定乙方通过欺*和隐瞒的手段*得对方签订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