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约,解除贷款,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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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在仁和会计报名了 主管会计就业班课程是家长报名缴费,目前已上课,同年3月和4月期间在我下课期间中把我留下诱导我贷款升班,说课程很好错过就没有了,由于本人刚毕业没存款很直接拒绝贷款,但诱导次数不下十次,一课间就留下我给我洗脑,影响我正常学习我只能妥协。签署报名协议我并不知情内容zl直接让我签。而且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升班后的课程未上课,机构说包就业也未实现,自己找的工作还得给他们刷业绩,现今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现提出解除贷款并退费已还款金额21124.81元的需求。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