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会计培训机构联合贷款公司诱导学生分期贷款,诉求解除贷款并退费已还款金额21124.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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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融汇仁和会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二分公司黄晓蕾和公司对我进行诈*,欺诈,不开发票,在课程上面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联合贷款公司诱导学生分期贷款,沟通后仍拒绝退款。湖北融汇仁和会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二分公司,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湖北融汇仁和会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三个公司都涉于我的事件中,其中通州第二分公司于2023年注销,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注销。陈东担任法人,名下各个公司都有过多例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本人遭遇的就是培训合同和民间借贷的问题。1.2024年1月3日在北京仁和会计报名了主管会计就业班课程是家长报名缴费不开发票,报名协议是与湖北融汇仁和会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二分公司签订的协议,但该公司已于2023年注销。从报名到服务的人员叫黄晓蕾,是通州校区的负责人,电话132****4327,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2号楼1022-1024室。同年3月和4月期间黄晓蕾在我下课期间中把我留下诱导我贷款升班,贷款金额共5万元,分为23000元26000元两笔,已还款21124.81元,贷款软件为学易分期,隶属于宁波金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中金额发放的公司和与贷款公司签订的合同到并不是我报名课程的湖北融汇仁和会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州第二分公司,而是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户42001226452053003357,因此我怀疑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偷税漏税的嫌疑。2.该公司除了不开发票,还有诱导大学生贷款先学后付,未上课情况下拒绝解除贷款并退款。2024年1月3日在仁和会计报名了 主管会计就业班课程是家长报名缴费,目前已上课,同年3月和4月期间在我下课期间中把我留下诱导我贷款升班,说课程很好错过就没有了,由于本人刚毕业没存款很直接拒绝贷款,但诱导次数不下十次,一课间就留下我给我洗脑,影响我正常学习我只能妥协。签署报名协议我并不知情内容直接让我签。而且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升班后的课程未上课,机构说包就业也未实现,自己找的工作还得给他们刷业绩,现今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宁波金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公司扣款分别用好几个账户,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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