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伽晞汇瑜伽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481216f6
我在贵瑜伽馆消费了总金额为8000元(课程费用)+888元(体验课)+99元(课程费用),并在当时得到承诺会开具发票,但至今未收到相关发票。 在过去一个月内,我的课程教练以及大量其他女教师离职,同时贵门店员工和管理层也发生了较大的人员调整。目前的课程老师均为我们未曾接触过的人员,且原本的女店员大多更换为男性员工。这些变动让我对课程服务的连续性和预期体验产生了疑虑。此外,我大量的课程已被贵门店标记为失效,这进一步让我感受到贵店似乎无意继续履行相关课程服务的承诺。 在与新任店长的沟通过程中,尽管最初明确答应退款,但后续又提出退款需要支付手续费,甚至声称我的退款申请是不必要的。并删除我的联系方式,对此,我深感不解并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合理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条款,消费者有权在未实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申请退款,且商家不得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我相信贵店也有责任为我们未消费的课程全额退款,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健身房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因此,我提出以下诉求: 全额退款:对于未实际消费的课程费用,应全额退还,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 及时处理:希望贵店能够在本周内完成退款,以免延误导致进一步的权益损害。 开具发票:请同时尽快开具所有已承诺的发票,以完成相关程序。 感谢贵方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尽快妥善处理此事。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