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知画猫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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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陈述** 1.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4年2月27日被贵公司工作人员以“高薪兼职”“轻松回本”等虚假宣传诱导报名漫画板绘课程。对方承诺通过课程学习后可接单赚取高额佣金(如“20-50元/单,月入数千”),并展示伪造的兼职收入截图以*取信任。 2. **刷单行为与合同欺诈** 报名后,贵公司进一步要求本人参与所谓“刷单任务”以抵扣学费,但实际并未提供真实兼职机会,且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此行为涉嫌以虚假交易诱导消费者支付费用,构成欺诈。 3. **未履行服务且强制扣款** 本人未实际参与任何课程学习,但贵公司通过支付宝自动扣款协议强行扣除费用共计**1100元**,剩余分期金额**6660元**(总金额7760元)仍在执行中。贵公司未提供正规发票或有效服务凭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4. **霸王条款与违法扣费** 合同中存在“概不退费”“违约金高达30%”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且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条款因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责任而无效。 --- ### **二、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减轻自身责任,否则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并要求退款。 -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2. **《广告法》第四条** 贵公司虚构“高薪兼职”宣传内容,已构成虚假广告,依法应承担退费及赔偿责任。 3.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的通知》** 教育部明确禁止培训机构设置“概不退费”等不公平条款,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 ### **三、具体诉求** 1. **立即终止合同** 因贵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未履行服务义务及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及支付宝自动扣款协议。 2. **全额退还费用** - 退还已扣除的1100元; - 取消剩余6660元分期付款,不得继续扣款。 3. 书面道歉与整改 要求贵公司就欺诈行为书面致歉,并承诺整改虚假宣传、刷单诱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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