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投诉理发店擅自使用其小红书照片进行虚假宣传
本命
已完结
我年前在小红书分享了一组烫发照片(小红书号:76****527)最近经他人截图分享发现南通市该家理发店未经我授权擅自下载我小红书照片,并配文案为“过年的美照反馈➕1”,让消费者误以为我是在该店烫的头发,我一看根本不是我做头发那家,我在南阳十二里河小吃街一家店做的。很明显,我从未在该理发店消费过,对方擅自盗用我小红书烫的比较成功的图片,营造“客返图”假象,为了引流让消费者去他家。首先此行为侵犯了我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贵店擅自盗用我的照片进行商业宣传,意图误导消费者认为我是贵店客户并对服务满意,其行为也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我现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侵权朋友圈,同时公开在朋友圈在不屏蔽任何人的情况下对此事发布公开道歉声明,期限为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