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鸽求职虚假宣传及服务未兑现引发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lZugnUHW
我于2024年8月9日,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到了途鸽,他们承诺月薪2万的工作,内推高等院校或五百强企业高薪就业岗位、行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等,诱导欺*我于2024年8月9日向该司支付了咨询服务费28880元。但我在签订《求职咨询服务合同》后发现,根据第四条约定,该司并未向我提供他们所说的服务包括不限于专属服务群,实习公司导师梳理课程,甚至将我的信息录入错误,其他任何有关辅导并不是跟我沟通的那样提供给我,其承诺的高等院校、五百强企业内推岗位等服务内容也并未实现。在后续沟通中,她们让我将期望薪资低到8000月薪,说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承诺过的服务,没办法帮我查看题目,投递简历,在耽误我半年的时间之后,我要求退款,她们进行推脱责任,与我对接的人员仍然在推脱并且不与该司上级汇报我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3条“故意告知虛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该司虚假宣传并承诺可以内推高等院校、五百强企业高薪就业岗位,诱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未提供所承诺的服务项目且服务态度恶劣,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该司应当给予我三倍赔偿,也就是86640元,并向我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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