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城泰和之春汽车充电停车收费争议
网友保保_V68rh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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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月12日晚在新城泰和之春共用汽车充电桩充电,充电结束时间是3月13日00:40左右。充电前,我并没有在充电app上看到关于汽车充电停车缴费的明细,事后物业和我说,汽车充电完成两小时后不离场,需要缴停车费。我认为第一个不合理的地方:没有缴费的标准明细。 我在3月13日7:32分离场,他收费是从我进场时间开始算的,而不是我充电结束后2小时开始计时。我认为第二个不合理的地方:我汽车充电,已经包含了服务费,此外还在再次收我停车费,有重复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