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上教育拒绝合理退费并隐瞒贷款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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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号在天津名学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职上教育有限公司)此教育机构报名参加社工,并购买了相关课程签订协议。当时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现在因为本人家庭不可控因素,无力承担分期费用,因此向教育机构申请退费,工作人员一口否定不允许退费,必须去参加考试;申请费用延长,被告知无法延长,当时报名说的内部教育分期方式,实际上是其他贷款机构,存在欺诈行为。 其次,该机构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合同中第八大条,规定购买课程后,乙方可申请退费,扣除相应违约金以及使用课程费用,返还余额,然而机构工作人员以第五大条,需参加考试后,才能申请退费来拒绝要求(强制性条约),一直以这条来混淆协议概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人并没有说不愿赔偿违约金,但是教育机构机构一直否定需求,而且我并没有使用所有课程,以上有聊天记录为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且该教育机构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义务。 在投诉过程发现,该教育机构营业执照是在天津市,但是当地相关部门未查到信息,通过寄过资料来的单号发是现在河南郑州地区,申请了发票,一个月都没有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