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诱导消费并隐瞒黄金克重导致高价购买
网友保保_tyYIqHlx
在2025年3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在盐城宝龙周大生珠宝专柜内购买足金戒指花费143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07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告诉我为1.83克,并未明确告诉我这是包含标签的重量,导致我在不知晓正确价格情况下以133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并且我到店第一时间就明确提出我要购买的是按克重的黄金,在浏览过后没有我喜欢的款式之后,店员一直诱导我看一口价黄金,在看款过程中以包含标签的不正确克重来计算价格,误导我一口价黄金活动下来价格与按克重价格相差不多,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隐瞒黄金真实克重,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并未明确告知黄金的真实克重,真实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