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服务质量差且未履行合同承诺,申请退款

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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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网服务质量差,介绍男嘉宾不满足合同条件,申请退款。 于2023年2月5日与百合签订《婚介服务合同》,约定百合网为本人提供婚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严格审核会员资料真实性”“筛选符合要求的相亲对象”,并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优质男嘉宾服务。 2. 本人已依约向被告支付服务费人民币30,000元。 **二、违约行为** 1. **未履行信息审核义务**: - 百合网红娘推荐的男嘉宾孙某,实际婚姻状况为离异四次,但在介绍时仅告知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并且百合网提供短暂的2个月服务后,由于原服务团队跳槽,未继续履行后续服务工作。 - 孙某学历为初中,但合同承诺“推荐对象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 **隐瞒关键信息导致损害后果**: - 后续与第三位男嘉宾后续交往和接触后,因此遭受精神损害,需长期接受心理咨询。 **三、法律依据** 1.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百合网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构成欺诈,应“退一赔三”;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本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经核实会员服务均已服务完毕,该会员在服务过程中并没有提出对产品不满意,现服务已过期2年,不支持退费。
解决方式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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