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淞言教育(原湖南堇乐教育)退费纠纷的投诉
网友保保_EcFDm6rg
已完结
我于2022年12月9日签约服务,期间没有继续学习,学习不到百分之二,我并没有学完你们的课程,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让你们按比例给我退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我有权益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