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品会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擅自扣款
网友保保_l1ZaThGt
我于3月13日在唯品会购买博朗剃须刀,实付款1660.05,由于是送老公的礼物收到货并未拆封,老公说不想要,也未拆封。直接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在3月21日仓库收到货,唯品会平台以货物已拆封为由,向本人核实。本人将未予拆封结果反馈至平台。3月27日平台告知,经联系仓库以及物流说我所退产品已拆封,如若退货将扣除30%作为产品折旧费。沟通无果,平台强制将剃须刀寄回。再次与平台协商要求平台提供仓库以及平台与物流沟通详情,证明拆封是由我本人被拒,理由是内部资料不予提供。 1.经本人与物流公司取件员联系,平台并未向物流取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后,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此外,如果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货。 该法条规定例外情况,即在某些特定商品或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情况下,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具体包括: (1)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 鲜活易腐的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剃须刀并不属于例外情况,因此我要求退货,并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