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女子医院违规医疗及虚假宣传投诉
网友保保_guvSJhcF
一、事实经过 1. 首次治疗情况 时间:2025年2月23日 科室:妇科门诊(接诊医生:张娟 注射医生不知姓名。诊疗行为:乙方因阴道松弛伴漏尿症状就诊,甲方推荐并实施“润蕾雅医用Ⅲ型胶原无菌凝胶”(宣传为“缩阴针”)注射治疗,收取费用3200元(2支)。 存在问题: 未告知产品真实名称、注册信息及适用范围; 未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注射后未提供产品说明书。 2. 二次治疗情况 时间:2025年3月29日 科室:妇科门诊(接诊医生:张娟 注射医生:不知姓名 诊疗行为:乙方因首次治疗效果不佳再次就诊,甲方仍推荐相同治疗并收取3200元(2支)。 存在问题: 明知产品注册用途为“物理性阻隔创面,适用于促进创面修复。预防整形切口的疤痕形成。”(晋械注准20****40055),仍宣称可用于阴道紧缩; 未对超范围使用风险进行警示。 乙方提出械二类是否可以注射时医生明确可以注射。 3. 查证事实 产品名称:润蕾雅医用Ⅲ型胶原无菌凝胶 注册信息:晋械注准20****40055(Ⅱ类医疗器械) 核准用途:仅限“物理性阻隔创面,适用于促进创面修复。预防整形切口的疤痕形成”无治疗漏尿适应症。 二、责任认定 甲方确认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将非注射类产品用于皮下注射治疗; 2. 超范围使用:超出“产品”的注册用途; 3. 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 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疗效。 5.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6. 医生超出说明书范围用药,违反了《医师法》第五十六条 诉求:《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板》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退一赔三,治疗费3200元✖️2=6400+6400✖️3(三倍赔偿)+交通费131.2元,共计2573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