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业务员销售误导及违规操作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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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于2009年太平人寿保险一业务员推销保险,并介绍这个保险生病可以报销,没生病就当存款 。本人当时不想买的,后来多次纠缠,迫于无奈就答应了。于2016年又来让我买一份,说到时候需要用钱直接取出来就好了。本人2次购买未曾去过保险公司,业务员也没有录音录像。 2017年银保监会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保险公司及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办理人身险超过一年的重要环节必须录音录像,并且保存5-10年,需要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业务员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履行。2009年虽然还没开始实施,那说明保险公司一直存在漏洞,业务员忽悠投保人最后不承认,对于投保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业务员有以下几点违规: ‌ 一、信息不透明‌:销售人员未能完整披露产品信息,例如费用结构、保障范围等,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明智选择‌。当时未看到合同,过了一周才收到合同。业务员隐瞒合同内容,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 二、虚假宣传‌:为了吸引本人投保,业务员夸大产品优势或隐瞒潜在风险,以存款为由误导投保人,但最终与实际不符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 三、隐瞒退保条款‌:本人在购买后才意识到退保条件苛刻,而这些信息在购买时并未充分说明‌; 四、 保险公司霸王条款:违规扣款,未经本人允许在本人不知情的每月从我卡里扣款续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自愿原则。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诉求:要求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全款退费 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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