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仕健身北京合生汇店合同霸王条款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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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威康健身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威尔仕健身北京合生汇店) 投诉平台:消费保 一、投诉事实与经过 我于2023年7月27日在威尔仕健身北京合生汇店(商户全称:威康健身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7200元的私教课程(合同编号:BJ011008613),支付方式为微信零钱(交易单号:42****189****3072****)。 1. 合同条款问题 - 霸王条款:合同中存在大量不合理格式条款,例如: - “不论使用次数或项目,仍需缴付全部费用”,完全剥夺了消费者因合理原因退费的权利。 - “风险自担”条款(合同“会员健康告知”部分)将一切运动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免除健身房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496条,上述条款为健身房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未与消费者协商,且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也明确禁止此类不公平条款。 2. 退费协商过程 - 我于2023年10月12日提出退费申请,但健身房以“合同已约定不退费”为由拒绝。 - 协商中,对方态度强硬,仅同意将课程转让给他人或延期,但拒绝退款,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 二、投诉理由与法律依据 1. 合同条款无效 -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健身房的“不退费”条款剥夺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显失公平。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否则条款无效。 2. 未履行告知义务 - 健身房在签约时未对关键条款(如退费规则)进行显著提示或说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三、投诉诉求 全额退款7200元:因合同条款无效且未实际享受服务,要求退还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