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乐贷款年化利率超36%,要求减免利息及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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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茂,身份证号(52****199****76811),联系方式(199****7681),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分期乐平台申请贷款(7006.98)元,合同约定分期(24)期,每期还款(413.74)元。经核算,利息高达(2922.78)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远超中国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一年期LPR的4倍,当前约为14.8%)。投诉依据: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2. 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要求贵公司减免高于国家金融规定利息,减免退款退还相关担保费,增信费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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