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福珠宝诱导消费、隐瞒克重、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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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于2025年3月9日在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老正街155号张万福珠宝店维修黄金耳环,导购告知耳环无法修复,可在店内换其他黄金首饰。后来我家人在导购的介绍下,拿旧耳环置换了个黄金吊坠。换完回到家,发现黄金吊坠无法适配自己的老款项链,于是带*坠和老款项链再次来到店内询问如何佩戴。导购告知我家人其项链是以前的老款,配新款的吊坠没那么好看,可以在店内挑选新款的项链去搭配,后来在导购的诱导下置换了新款项链。置换的吊坠和项链均为一口价的黄金,且项链是916的并非足金项链。在服务过程中,导购未告知我家人置换的吊坠及项链的克重,导致我家人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346/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是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要求退还旧金或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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