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寓暴力催收、非法收房,要求退费3768元及赔偿损失
网友保保_ZRkrLmcT
已完结
**核心问题**: 1. 暴力催收:租约到期前3天(2024.09.28)遭威胁"当天换锁",诱导网贷支付(附录音证据) 2. 非法收房:逾期3天即擅自换锁扣押物品,违反合同第七条"逾期7天才可收房"条款 3. 违规扣费:以"卫生不达标"为由拒退押金1900元+服务费1368元,未提供《房屋交割清单》 4. 服务欺诈:收取1368元服务费却未履行维修义务(电视、床体报修记录见附件) **证据清单**: - 账单支付凭证(金额:5168元,时间:2024.09.28) - 合同关键条款截图(标红押金与服务费条款) - 催收录音及维修报备记录(时间戳完整) **诉求**: 1. 退还违规扣除费用3768元(押金1900+服务费1368+自费维修500) 2. 书面道歉并停止暴力催收行为 3. 赔偿非法锁门导致的物品损失(清单编号:2024-09-28-001)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584条(禁止暴力催收) - 《住房租赁条例》第10条(非法收房禁令)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服务不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