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之旅国际旅行社导游乱改行程引发旅游线路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41a2bef1
已完结
我于2025年4月30日向广东鑫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购买旅游导游服务共花费800元,因导游乱改行程、增加此前未约定的购物行程,导致观景行程紧张、安排不合理,我要求退出旅行团自行旅游,诉求是旅行社退回参团费的50%至少30%。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也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