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平台及苏州锦辉旅行社拒绝合理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FDqkuUW9

已完结

2025年5月3日导致未能到区消费,在指定日期内也未收到携程平台和苏州锦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服务的任何信息提醒,现苏州锦辉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服务时限为由强行将我的相关订单核销,经携程平台和苏州锦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协商无果,对方拒绝退款。 诉求为全额退还在携程平台上购买的(订单号:1128137****44951 金额:1050元)款项。本次申请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 服务提供方主张不成立:根据我国最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应具备退款功能。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法律支持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是对法律的*。 2. 格式条款无效:依据《民法典》,不能退款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认定此种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即“霸王条款” 。所以,服务提供方不能基于无效条款拒绝我的退款请求,其以霸王条款拒退的行为属于强行霸占消费者财产,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3. 协议主张违法:服务提供方关于相关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苏州锦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DRB218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退还义务,退还我此前支付的1050元。

用户评价
用户申请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