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奥古教育虚假宣传、退款无门、分期扣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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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2月19日,在刷抖音平台学历提升视频后留下手机号,随后被“学历提升张老师”添加微信。此后,河南奥古教育通过高频微信推送、政策宣传、电话骚扰及制造报名焦虑等方式,对我进行学历提升服务推销。​ 2025年3月3日,我向张老师表明因工作和年龄原因没时间学习课程,张老师承诺机构考前押题押中率极高,考前记记就能通过。基于这一承诺,我支付了1080元首付,并在其引导下办理4320元分期贷款用于购买其学历提升服务。​ 付款后,我发现“奥古教育”APP 提供的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全是在互联网上可搜索到的网课。2025年3月30日,我提出终止服务并退款,机构却采取拖延推诿的态度。​ 4月10日,机构给出的处理方案竟然要求我再交1696元才解除分期,按照此方案,我未享受任何有效服务却要损失 3496 元,这一方案极不合理。​ 4月12日考试时,机构的押题与宣传差距巨大。我再次提出退费,自称李老师的工作人员不仅扯皮,还出现失联情况,拒不承认机构违约。期间,我拨打郑州市市长热线反馈问题,市长热线虽积极协调,但因只有协调权利,没有执行权利,该机构一直未与我取得联系商议解决方案。​ 更令人气愤的是,该机构分别于4月3日、5月3日扣除分期款720元,其中5月3日这次扣款后,始终未给我开具任何发票。河南奥古教育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机构虚假宣传考前押题,侵犯了我的知情权;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奥古教育宣传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已构成欺诈;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家中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外,其违规扣款、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也严重违反相关财税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同时,我从郑州市市长热线得知,该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在营业执照地址未能找到该公司。经与其他受*者交流,发现该公司存在诸多类似问题。​ 现恳请消费保平台介入调查,督促河南奥古教育退还我全部已支付费用!并解除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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