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柚情感咨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拒绝合理退款
网友保保_OJvFYBlg
已完结
2025年4月19日,本人通过小红书刷到该司“保婚协议”“100%匹配对象”等宣传信息,当日添加微信。 4月20日,、该司工作人员以“限时优惠”“保婚保障”为由,诱导本人至公司面谈,未充分告知合同条款即要求支付39,800元服务费,并签署《婚恋介绍服务合同》。 合同陷阱 单方解约条款无效:合同第4.4条“甲方单方解约不退费”未以加粗、下划线等显著方式提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无效规定。 违约金条款违法:第5.4条约定“单方解约需支付30%违约金”,但该司未实际履行任何服务(无匹配记录、无咨询服务),实际损失为0,违约金显失公平。4月23日,因工作异地辞职,本人提出退款。该司要求提供辞职证明,并声称“服务已开始”,需扣除30%违约金(11,940元)。 4月25日,该公司米岚主任称“扣除20%违约金(7,960元)”,并谎称“已提供感情梳理服务”,但未提供任何服务记录或凭证。 4月28日,该司以“五一后答复”搪塞,拒绝明确退款方案。 诉求1. 退还全款39,800元; 2. 查处虚假宣传“保婚”承诺; 3. 对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