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无通知冻结微信账户,侵害公民权益
网友保保_S0uCg3wh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5月14日,个人微信账户收到辽宁省*市人民法院冻结个人微信支付功能,在微信通知中有发布(2025)辽1281财保397号文件信息。本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民,从未去往辽宁省*市,也未曾与该地任何机构和法院有任何接触。同时该院在5月14日未经任何电话沟通、短信通知及相关文书寄送至当事人当地,且本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该法院直接无视公民权益,擅自冻结本人微信账户,其行为已经侵害到本人切身利益。同时本人登录当地法院官网也未查询到相关财保文书文件信息。请相关部门给予核实处理,并要求该法院撤销微信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