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花呗催收泄露隐私及违规催收投诉
网友保保_vu3uDMwA
本人在支付宝花呗平台上的借款前期都有按时还款,后期因失业导致经济困难,期间本人一直主动联系平台协商但平台始终以没有方案拒绝我,本人的亲属朋友陆续收到支付宝未经本人授权且本人不知晓的第三方的催收信息,这还是别人收到信息主动来问我的,还不知道该平台授权的催收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骚扰了本人通讯录里多少人,又向多少人泄露了本人的债务情况,该行为该短信内容已经多处涉及违法违规催收行为,具体如下:短信提到将材料寄送至“户籍地”“工作地”联合本地部门展开催缴,此举已经属于违规向第三方(非债务人本人)泄露本人债务信息。侵犯了本人的个人隐私权,根据《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条,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短信提到的《法务函》《追责书》等文件若未经法律程序或未由正规机构出具,可能属于伪造文件施压。违法依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 借款人有权撤回其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不能拒绝。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如债权方)应当向个人告知授权方的名字、处理目的及方式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本人要求平台方撤销授权第三方催收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十五条:在展开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名称;第十六条:催收人员与债务人及其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等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第二十六条:催收人员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任何机构或个人名义展开催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漏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本人诉求:1、撤回平台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 以及撤回对第三方授权同意 停止一切不当催收 2、本人只接受官方平台合理合法合规催收,请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公司催收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3、屏蔽本人通讯录,本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务完全由债务人承担不得威胁骚扰第三方且第三方没有偿还义务以及连带责任。我将投诉至金融监管局,举报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