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无故停气且服务态度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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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上午7点,无故停气,打后台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解释因更换燃气表,新表不支持先用后付,且账务资金不足,所以停气。但无论是更换燃气表还是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都没有提前通知或通过短信提醒说明。随后及时预存燃气费用,并重新登记联系方式,并沟通好资金不足要提前短信通知。2025年5月20日上午9点,收到新奥公司短信提醒,账户余额不足,已经停气。直接停气,没有任何的短信提醒,随后联系工作人员,又给了重新的解释,说这个公司的收费和短信都没有提前提醒的功能,让我自己平常注意自己查表,因当天家里都是老人,不会自己操作,我预约师傅上门帮忙,承诺中午之前会解决,直到11点都无人上门,打师傅电话也无人接听,随后又打人工客服,说让我试试另一个号码,大通后说是别人推给他的单子,他不负责,让我自己操作,我本人没在家怎么操作。只能再次打人工服务,还是说让我联系这个师傅,知道11:30还没有解决。 ❶收费不合理,用户必须强制性预存钱才能使用燃气,且频繁,五无故停气,没有事前提醒。 ❷公司管理混乱,事情都是1推2,2推3,谎话连篇,欺*消费者,涉嫌欺诈。 用户按时缴费,但不能保证最基本的权益,随意停气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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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最终没有派维修师傅上门,导致我中断工作,返回家中自己处理,索赔误工费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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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在欠费停气方面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燃气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供气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合同中应该涵盖燃气价格、供气期限、欠费解决等条款。 具体规定: 燃气公司在停止供气前,理应事先书面通知使用者,告知其逾期未缴费的情况并请求客户在一定时间内补交燃气费用。 停气通知应包含欠费情况、停气起因以及解除停气的条件和程序等信息。 若燃气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知方式可能包括书面通知、电话、短信或在楼栋单元门口张贴通知等。通知时间通常会给予用户一定的宽限期,以便用户补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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