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卡社抽卡机虚假宣传与发货纠纷投诉
网友保保_15209339
已完结
1. 虚假宣传与规则不透明 本人在集卡社平台购买商品时,平台页面未明确标注“需额外支付10元运费”的提示,仅在结算后或联系客服时才被告知需补缴运费,此行为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平台利用模糊规则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恶意拖延发货 本人于[下单日期]完成支付,但平台至今未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按约定履行义务”发货,且未主动提供延迟发货的合理说明。客服以“需补运费”为由强制要求追加费用,否则不予处理,此行为已构成单方面违约。 3. 客服推诿不作为 多次通过平台客服(附沟通截图证据)反馈问题,对方均以“规则如此”搪塞,拒绝提供解决方案,甚至要求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变相推卸责任。 4.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九条(选择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 -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合同成立与履行);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得以不合理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