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考仕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及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65NoXO0Z
已完结
该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与诱导缴费,冒用学校名义招生,虚构“教育局停止招生”“政府补助3000元”等不实信息,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禁止虚假广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二)违规收费和合同问题,格式条款无效,合同中“不退服务费”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力,依《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无效。(三)未开发票,未依法提供发票,违反《说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格式条款无效。(四)违法开通课程与拒绝退费,单方开通课程(五)资质与信用问题,无线上教学资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需办学许可证)及《电子商务法》第十条(需市场主体登记+教育资质)。(六)司法风险未告知,存在自身风险和司法案件。(七)隐瞒自身涉诉情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其在本人犹豫之时对方机构通过视频聊天重复告知本人名额有限,需尽快交钱,导致被诱导了,*取贷款3000元,12分期。对方机构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记录本人都有保存。本人也没有学习机构的任何课程,属于未消费,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全部退回我的学费。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机构已经是违规了。请求领导们帮忙。我的诉求是,立即取消分期,250我不要了,立即取消分期结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