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考仕网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FSJ4VTkB

已完结

本人2025年6月13日中午在当地某个有影响力的本土网站中看到成人高考教育的广告,后与其武汉考仕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打着0元免费的学习旗号,但是要先注册费3000元,加上企业微信声称老师的男子就一直给本人通过发微信语音、视频,诱导本人说是有100人名额有限,于是我于6月13日下午13点59分交费并签订合同,合同也明确表示24小时内可全额退款,两小时后我在朋友提醒下觉得不靠谱,想要求退费,但招生老师及售后要求扣除我60%的服务费+注册费,我觉得及不合理,但与他们沟通无效,他们坚持只能退我1200。我投诉该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与诱导缴费,冒用“河南大学”等名义招生,虚构“教育局停止招生”“政府补助3000元”等不实信息,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禁止虚假广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二)违规收费和合同问题,格式条款无效,合同中“不退服务费”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力,依《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无效。(三)未开发票,未依法提供发票,违反《说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格式条款无效。(四)违法开通课程与拒绝退费,单方开通课程(五)资质与信用问题,无线上教学资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需办学许可证)及《电子商务法》第十条(需市场主体登记+教育资质)。(六)司法风险未告知,存在自身风险和司法案件。(七)隐瞒自身涉诉情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机构未明确告知办理的是贷款(谎称“分期付款”或“0元入学”)。第二十条(禁止虚假宣传)机构宣传“无息“免手续费”等虚假信息诱导贷款,构成欺诈。其在本人犹豫之时对方机构通过视频聊天重复告知本人名额有限,需尽快交钱。对方机构存在欺诈、诱导消费的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记录本人都有保存。本人也没有学习机构的任何课程,属于未消费,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全部退回我的学费。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机构已经是违规了。请求领导们帮帮忙,现在已经有很多姐妹上当受*了。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退款90%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解除合约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昨天武汉考仕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售后人员给我打电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投诉原因,她告知我我的退还比例可以给到70%,可以返还我2100,那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最开始又一直说只能退我40%,1200呢???这是自相矛盾吗??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