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及合同主体不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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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及合同主体不符的投诉与退款申请 投诉人: 姓名:许思涵 联系电话:173****9195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被投诉企业: 名称: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D44X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二层北座202室 投诉事项: 1. 该企业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业务,违反《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 合同签署方及收款方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 3. 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还款项并赔偿损失。 事实与理由: 1. 超范围经营: 本人于2024年9月23日与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绘画培训合同》,共支付费用6680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教育培训”“艺术培训”等内容,其开展培训业务属于超范围经营。 2. 合同收款主体与营业执照不符: 合同签署收款账户名称为慧思谷学堂,但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二者明显不一致。该行为涉嫌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可能构成欺诈或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12条: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3. 《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 投诉请求: 1. 依法查处广州鱼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及名称违规行为; 2. 责令该公司立即解除合同,全额退还6680元费用; 3. 协调赔偿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此致 消费保平台 投诉人:许思涵 日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