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投诉
网友保保_e5dd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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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0日我报名了河南青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视频都是五年之前的教学视频,无法应对当前的考试内容,机构也承诺不过全额退费,到于2025年6月6日只少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全额费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