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退款遭拒,宣传与实际不符
网友保保_oaYb7lHe
处理中
我是杨世杰2025年3月17日我报名了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课但是我并没有上过一次课然后发现实际与宣传不符引导消费,想要退款但是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利要求退还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