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食品中吃出毛发异物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af7YvT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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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28日在良品铺子(绵阳万达广场店)购买的袋装椒香真牛肉(麻辣味)75g,食物中吃出毛发异物,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商家赔偿按照一千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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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多次反馈不接受《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只赔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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