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华寿健康管理中心按摩过敏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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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3年12月5日,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东苑小区门店名称为颐草道健康管理中心,实际付款账户名称为淄川区华寿健康管理中心办了一张3000元的卡,2025年5月28日晚上我在该门店做了一次中下交排湿的按摩,导致腿部臀部过敏,在次日我将过敏照片发给对方,但是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然后我们拨打了12345进行了投诉,工作人员找了他们之后店长联系我们,于6月8号我们进行了第一次线下面谈,我们的诉求是退费,但是没有谈妥,6月12日,我们进行了第二次线下面谈。在这一次面谈中,对方认为责任应该是双方各一半,但是我并不认同,因为过敏是他们的原因导致的,然后我们要求退费,他说退费是不可能的,这一次的谈判也是没有结果。 在5月28日的服务过程中,给我按摩的按摩师没有医师资格证,但是她在按摩的过程中说我心脏不好,说我肺不好,膝盖不好,妇科也有病,说我需要去做他们的药石项目,不然我以后一定会犯心脏病,夸大我的身体健康状况恐吓式营销他们的药石项目。 在还未办卡的时候,他们店的前店长为了让我们顺利办卡,允诺给我们增加六次乳腺按摩。但是这个店长后来离职,他们没有交接好,导致这六次的按摩没有被记录在册,产生了争执纠纷,他们拒不承认,并且有一次头部按摩,我们并没有做,但是他们的本子上记录的是已按摩,这个纠纷他们也拒不承认是他们的错误。 该商家种种行为已经触犯多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违法行为。我希望能够对该店进行整顿,并且要求他们将我们未享用的服务折价退还,包括5月28日我所做的那一次按摩,因为他们的失误导致我过敏,该次费用也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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