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四川美乐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2f0125e3
本人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微信接单广告认识到 对方,对方自称是四川成都美乐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5988,由于本人是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 9.9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 款,于是我看了一节直播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习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 台查到相关四川成都美乐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 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 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 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 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 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 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 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 最 高法民再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