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正禾众律师事务所售后服务欠缺
网友保保_U32MvPOI
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消费欺诈与虚假服务投诉 姓名:周宏伟 联系方式:188****5299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 名称: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史主任姓名] 联系地址:[律所实际地址] 三、投诉事由 我于[具体签约日期,如2025年6月25日]与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一起[具体案件类型,如网络诈*资金追回]案件,支付服务费12,000元。律所承诺将提供包括案件分析、证据整理、法律文书起草、协助立案等一系列定制化法律服务,以专业能力帮助我追回被*资金。 然而,自合同签订后,律所的行为与承诺严重不符,存在明显的消费欺诈与虚假服务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1. 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合同签订后,律所仅通过微信发送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模板、几篇通用的胜诉案例以及一些宽泛的法律条文,未针对我的案件进行任何实质性分析与处理工作。我的案件涉及复杂的网络诈*资金流向追踪及证据固定,但律所从未与我沟通案件细节,也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推进案件进展。在我多次询问案件处理进度时,律所工作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拖延,未能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成果。 2. 虚假宣传与误导:在签约前的沟通中,律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其服务能力和成功案例进行了夸大宣传,声称有丰富的网络诈*案件处理经验,承诺能高效帮助我追回损失,诱导我签订合同并支付高额服务费。但实际情况是,其服务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根本无法兑现承诺。 3. 拒绝合理退款诉求:鉴于律所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我在发现问题后的[具体时间]内,多次与律所沟通协商退款事宜,但律所态度强硬,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拒绝退款,甚至威胁我若坚持退款将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完全无视自身的违约事实。 四、投诉依据 1. 合同依据:根据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第[]条明确约定,律所应提供全面、专业、定制化的法律服务,而律所的实际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2.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律所的虚假宣传和未履行服务承诺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我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服务费并获得相应赔偿。同时,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