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培训退费纠纷

网友保保_fwRZDcWe

处理中

2025年3月9日我报名了优路教育培训机构,开课后发现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是机构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可以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给予格式条款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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