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过程中遭遇成都瑞一爱尚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欺诈与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b7d70146
2025年6月21日,本人在成都瑞一爱尚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经销售推销,查看展厅小蚂蚁汽车后,本人对该车型有了购买意向,在反复和销售确认了是否为新车的前提下,签订了“车辆定购合同(正面)”(该合同正面内容仅有价格、车型、时间内容,合同背面为空白,无其他约定条款),销售要求支付全款61500元后带本人去看车,结果在支付全款后,销售以仓库门锁了,拿不到钥匙为由,拒绝买家看车,让本人在6月24日去看车。在返回途中,本人用微信咨询国补如何使用,销售称可以将家中原有车辆过户给亲戚后,再过户回来,可享受约8900元的国补。下来经思考“销售反悔并拒绝当天带本人去看已购买的车辆”的行为,和销售给出欺*国补的建议,本人认为在交易中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故在微信中与销售沟通退车的想法,可是销售又提出不用过户旧车,可以开具省外(新疆、西藏)发票,享受7000元补贴(开票人收取3500元作为服务费,购车人到手3500元作为补贴优惠)。于2025年6月27日本人再次到店与销售沟通退车事宜,发现销售之前承诺的新车是生产日期为24年12月份的库存车(车龄近8个月),并有且仅有这辆车,不符合前期约定,欺诈消费者签订了只有金额无其他约定的合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想到销售还多次诱导本人*取补贴,本人坚定提出退款,可销售表示要签订自愿赔偿5000元的情况说明才能退款,迫于无奈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非出于自愿签下该霸王条款,销售又承诺7月2日(周三)将支付的金额扣除5000元后退回本人银行账户,但实际到了约定时间(7月2日)本人未收到退款,便去询问销售,销售以记错时间为由拖延至7月4日(周五)才将款项(56500元)退还(期间本人多次催促,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本人未给该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在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不受诱导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反而被迫签订霸王条款,倒支付5000元给该公司。现请求主管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补行为;为维护自身权益,本人也考虑使用网络平台进行维权。